迪拜免稅區即自由貿易區,在區內的企業免交企業稅,而離岸公司是設立在離岸法區內,不能在本土經營,其離岸經營所得無需繳納稅費。免稅區的公司比離岸公司的優勢主要如下:
簽證優勢——免稅區公司的投資者及家屬,可獲得 3 年投資者簽證;
在岸納稅身份——免稅區公司屬于在岸經營,適用稅務條例,可頒發納稅居民證書;
利于稅務籌劃——免稅區屬于實體經營,是真實存在(場所、人員和設備— 虛擬辦公室“靈活辦公”,年費低至約1000歐元在井然有序的市場/免稅區中,與當地其他活躍運作的公司并存。會進一步提升商業價值(如在“媒體城(Media City)”免稅區經營媒體公司,那里有數百家同行業公司在運營)。
利于轉移歐盟市場——如果客戶也想退出歐盟,并住在迪拜,且不用納稅,豈不完美(非歐盟納稅居民 = 目前最好和最有效的稅收籌劃)